从2003年到2013年,高校自主招生来到了10年的节点上。这一改革探索,曾被寄予“破冰”厚望,以期打破“一考定终身”的狭径。然而,10年的摸石头过河,褒贬不一,甚至有学者发出“自主招生何去何从”的慨叹。
当前的自主招生程序设计,把自主招生与集中录取嫁接在一起,所谓的自主招生不过是高考录取优惠,这样的自主招生,首先没有打破高考单一的分数评价体系,学校还是关注学生的学科成绩,同时,学生的选择权并没有增加,在高考中只能获得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这和学生与学校双向选择的自主招生相距甚远,只是给予高校有限的自主权。
这样的自主招生程序设计,从根本上说,还是在维护高考的权威地位。在这一程序框架下,自主招生改革出现严重变异,推进十分艰难。比如,2011年,自主招生出现三大联考,这本来是符合改革方向的,可是三大联考把考试时间放在同一天,这非但没有扩大学生的选择权,还逼迫学生“三选一”;联考的内容是与高考科目对应的学科考,这就把联考变为“小高考”。虽然教育部今年要求各校自主招生只考两门,但由于学科考的性质未变,这种调整价值不大,反而引来决策随意,制造新的不公平的质疑。
为什么会如此?关键在于相关部门在自主招生改革过程中不愿意彻底放权,包括:把招生自主权全部交给学校,把考试组织权全部交给社会机构,把选择权交给学生。
对于自主招生改革,如果立足于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和学校的自主权,我国只需把当前的高考功能从资格考——大学必须按照这一成绩、结合学生志愿集中录取——变为评价考,建立起“统一高考+自主招生+集中录取”的模式,逐渐完善自主招生,直至发展到“统一高考+自主招生”,就可完成改革的大业。
具体操作是,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的一个月间,试点自主招生的高校进行自主招生,每个自主招生高校可自主提出申请的成绩要求,达到成绩要求的同学可自主申请若干所高校,学校独立进行录取,学生可获得多张录取通知书再做选择、确认,没有被录取或者没有确认的学生,再填报志愿参加集中录取,就稳步推进了自主招生改革。一方面学校的自主招生是学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完全自主招生,统一高考成绩也保障了基本的公平;另一方面,未完成的招生名额可通过集中录取完成,解决了资源闲置的难题,如果自主招生运作成熟,其招生规模(包括参与学校、录取名额)可进一步扩大,也可随之减少集中录取名额。我们需要整体改造自主招生程序,而不是在现有框架下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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