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14招生网 讯
中国114招生网从市教育考试院获悉,2013年北京的高考照顾政策已经确定,有10类考生的高考成绩可加2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6类考生可以加1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
可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的学生包括: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通过全市统一测试的应届毕业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经有关中学推荐,市教委核准,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区(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北京市体育竞赛优胜并通过全市统一测试的应届毕业生。
另外,下列被列入教育部下发的“获奖学生名单”中具有保送生资格未被保送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也可加20分向学校投档: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2013年有六类考生可以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包括: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三好学生”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少数民族考生。
此外,还有一些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已经在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北京考试院要求各中学应将照顾对象名单于4月下旬开始在校园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将于5月上旬开始公示全市照顾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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