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起,开封市户籍孤儿参加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将享受降20分录取的政策倾斜,这项措施在河南省范围内尚属首次。
此前出台的《开封市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意见》,对孤儿的安置渠道、生活保障、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推出多项举措。在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方面,开封市制定了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开封市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包含低保以及五保等特殊群体专项救助资金)。
在教育保障方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龄前孤儿到学前教育机构接受教育的,由户籍所在地政府予以资助。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全面实行“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孤儿参加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可按当年市区或各县划定的公办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下降20分参加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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