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高考四川艺术类考试对考生的基本要求
一、美术类
㈠素描: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要求考生能敏锐地观察和准确表现对象的造型特征,并在构图、体积感、空间感及画面的整体关系的处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础和表现能力。
㈡色彩:考查考生对色彩的基本感受能力和表现能力,对色彩关系的对比、色彩规律的认识程度和画面的组织能力。
㈢速写:考查考生对对象的动态、形体、比例的快捷概括描写能力。
二、音乐类
㈠音乐学及音乐舞蹈类专业
⑴声乐:考查考生的声音条件,演唱方法和技巧,以及对歌曲的理解和表现能力。
⑵钢琴:考查考生的演奏方法和技巧,以及对曲目的理解和表现能力。
⑶视唱:考查考生的音准,节拍、节奏,视谱能力,以及对曲调的表现力和完整性。
⑷练耳:考查考生对音高、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的听辩和记写能力。
⑸乐理:考查考生对音名、音高、音值、节拍、节奏、调、常用记号、音程、调式、调性及音乐常识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程度。
㈡音乐舞蹈类专业加试舞蹈科目考试要求考生具有从事本专业所需的基本身体条件和一定的艺术素质;表演连贯、完整;具有一定的节奏感和协调性;舞蹈风格把握准确,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㈢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各专业的要求及范围,考生详见招生简章。
三、表演类
㈠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
⑴语言:考查考生的声音条件、普通话水平、对作品的理解和语言的表现能力。
⑵声乐:考查考生的音色、音准,节奏、以及音乐表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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