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复读校多年“惯性”存在,利用3年时间实现过渡
在山东,明年取消公办补习学校的消息,并没有引起太多“惊讶”。原因在于,这一举措是在3年之内取消的渐进举措。早在2009年,教育部门就酝酿出台了这一政策并向社会公布。
取消公办补习学校,政策依据何在?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介绍说,教育部在2002年就下发通知指出,“一些地方公办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复读的现象有增加的趋势,使本来已经短缺的高中教育资源更趋紧张,也影响普通高中实施素质教育……为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从2003年秋季开学起,各地公办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
据介绍,2008年,山东省政府就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公办高中统一停止招收复读生。作为过渡性配套措施,并充分考虑到多年来这一现象的“惯性”存在,山东省教育厅允许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教育资源举办高考补习学校。张志勇说,虽然“允许”,但只是“作为过渡性、临时性措施,而非长久性、制度化的措施”。
高等教育普及进程加快,上大学不再成为难题,这也为取消公办复读学校提供了保障。2008年,山东省高校录取最低资格线降到了220分,全省220分以下的考生只有几千人,这意味着考生只要服从调剂,基本上都有大学可上。山东省经过调研认为,今后几年资格线会持续降低,而且民办教育机构逐步发展壮大,于是在2009年研究实施公办高考补习学校3年撤销计划。实际情况是:近3年山东省高校录取最低资格线逐步降低,分别为210分、190分、180分;本专科录取率达到87%。
2009年山东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停止审批新的公办补习学校,决定从2010年起至2012年,逐步撤销现有的公办高考补习学校。“给出3年时间,一方面让民办教育机构充分发展,另一方面让社会、家长和学生有足够的心理预期和思想准备。”张志勇说。
公办复读校扭曲了升学率竞争,影响公平,浪费资源
对于山东出台的新规,刚刚升入高三的济南七中学生王彤彤说:“复读生本来就比应届生多学一年,且配备的都是好老师,在高考中肯定占优势,让我们跟他们一起去竞争,确实压力很大。取消公办补习学校,是公平的。”
在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关延平处长看来,公办普通高中以及一些公办学校招收往届生,危害不小。“首先是不利于教育公平。”这些学校,一般都给复读生安排学校最优秀的师资,对应届生不公平。而且,在公办优质普通高中资源还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会影响更多的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学校的机会,不利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其次是扭曲了升学率竞争。公办学校之所以对招收往届生“乐此不疲”,除了利用国家资源获得巨大经济收益,还能带来高升学率,相当一部分公办高中的高升学率是往届生贡献的。在双重利益的驱使下,公办学校把提高升学率这一显性标志作为最根本着力点,一方面推行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另一方面不择手段,通过违规招生宣传、减免学费、补助生活费、发放奖金及奖励招生人员等抢拉往届生。
此外,给复读班安排最优秀师资,将影响应届生师资状况,导致应届生升学率较低,于是这部分应届生又转化为复读生。如此循环往复而不予以禁止,那么复读现象就会年复一年地存在下去,高中就变成“高四制”甚至“高五制”,造成教育资源浪费。
“特别需要明确的是,应站在什么角度和立场来看待严禁公办资源参与高考补习。”张志勇说,“要看这样做是否有利于教育当前和长远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全体学生健康发展,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引导整个教育实现健康发展。”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一位工作人员说,关于严禁用公办资源举办复读班,当前各省市虽然执行情况不尽相同,但是有一点确定无疑,那就是谁都不认为用公办资源举办复读班是合适的,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山东落实这项政策之所以受到关注,一方面说明落实政策的地方太少,另一方面说明需要加大解释和宣传力度,让更多人充分了解政策。
公办校收费并不低,民办校收费将不会有太大波动
取消公办复读学校,会不会导致民办复读学校收费提高,加重复读学生的家庭负担?
关延平介绍说,公办复读校收费事实上并不低,有些甚至高于民办复读费用,只不过有的公办补习学校对达到一定分数线的学生不收费或者少收费,而把相关费用转嫁给了分数较低的复读生,给社会造成了公办复读收费低的“假象”。取消公办复读后,势必会有大量民办复读学校出现,竞争,包括价格竞争是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收费一般不会出现畸高、过高的情况。物价部门和民办教育管理机构应研究制定收费办法,防止出现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
烟台市中英文学校校长颜世芹说,明年取消公办复读学校,意味着民办复读学校招生将会更多。她所在的学校并没有打算明年提高收费。“我预计明年民办学校收费不会有大的波动。各学校之间竞争充分,价格由市场调节。你收费提高了,可能意味着不少生源被挡在门外。就家长和学生来讲,选择越来越理性,他感觉所交的费用和他所享受的教育要相称、值得,才会选择这个学校。”颜世芹强调说,“在取消公办复读学校之后,教育主管部门一定要对民办复读学校加强监管和督察,防止有的学校浑水摸鱼,搞一锤子买卖;另一方面要大力扶持和鼓励民办复读学校发展,在审批、征地、师资等方面予以扶持。”
据了解,山东省要求各地充分做好撤销公办补习学校及善后工作,确保公办教师、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学校品牌等一切公共教育资源,全部退出高考补习市场,严禁以合作办学、改制或变相改制等名义继续举办补习学校,妥善做好公办高考补习学校教师的安置工作。据统计,截至2011年6月,包括占用部分公办资源的民办高考补习机构在内,全省公办高考补习学校已经减少为93所。这些学校撤销后,将有3934名公办教师分流,学校原先占用的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对改善当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将会产生重要作用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114招生网 –辽宁招生考试信息网,辽宁高考政策,辽宁高校推荐,辽宁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31.25]